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06
(相关资料图)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wangyuemail126@126.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14:3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
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宏波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18,655,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229%,其中:
股份 716,530,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1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有表决权股份 2,125,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
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716,530,456 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戈辉、白家羽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