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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新闻网讯(记者 梁丹)近年来,出现了一些非法机构、平台打着“解债”“平债”等名义,宣称可为信用卡、网贷等个人信用债务提供“解债”服务,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向参与人收取高额服务费、咨询费、保证金等,骗取参与人钱财。3月23日,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提示,此类所谓的“债事服务”,本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的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保护切身利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解债”的过程也是不良资产处置的过程,正规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包括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转股、多元化销售、资产置换、租赁、破产清算等。不良资产处置是金融活动,因此需要持牌经营。国家层面为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成立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和银河五大资产管理公司,而地方上为开展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成立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该类机构为地方金融组织,也需持牌经营。
而所谓的“解债公司”并不是持牌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而是打着“债事处置”“不良资产处置”“资产清算”“风险管理”旗号,提供“解债服务”的公司。这类公司未曾获得过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往往以企业咨询服务公司、企业管理公司等名义,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中间服务平台,紧扣债事当事人减损或赚息心理,表示在缴纳一定的咨询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可以分期实现债权或代偿债务,并向债权人、债务人收取高额咨询服务费、担保费等。同时,有些还在各地发展加盟商,宣传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可以对上级公司业务进行债权投资,获取投资收益。实质上,该类债事服务机构无任何可营利性经营性业务,无法产生利润,高额回报的资金来源于拆东墙补西墙,其目的在于吸收公众资金。
省处非办提醒,广大债权人、债务人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属地处非办、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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